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

供需法則(law of demand and supply) 今天是否適用?

供需法則(law of demand and supply) 
在其他因素不變下,當價格越高,消費者買得越少;也就是一物的價格與需求量呈反向變動關係。
同樣道理,如果其他因素不變,則一物價格越高,廠商的供給量會越多。
價格指導資源配置。我們知道經濟學中所說的「一隻看不見的手」,就是指「市場機能」或「價格機能」。市場自然能夠調和供需雙方並達成資源的有效配置。所以,供需法則背後代表著指導市場資源配置的那隻「看不見的手」。
試想以上供需法則在以下情況下是否適用?
供給大幅增加,過去由於地理限制、資訊限制,供給的有限其實不是供給本身的問題,是消費者不知道除了自家方圓百里外,還有更多更好的商品更你選擇。
同樣的現在需求端也是大幅增加,其原因也是一樣,過去廠商要找到目標客戶的難度相當高,就實際上的廣告成本來說也高得不合理,請問現在呢?就台灣市場的目標客戶來說,也許仍受供需法則限制,若放到東南亞、中國來看呢?
當供給無限大的時候,需求端要如何選擇?
當需求無限大的時候,供給端要如何賣給出價最高的消費者?
有幾種方式...
你應該使用大數據、AI等找出精確的目標消費者,將商品推給對的人。
你應該建立品牌價值觀,以品牌的擬人化人格吸引消費者主動來找你。
當然也可以是綜合精準廣告與品牌社群兩種方法同時實施。
這些思考還有更多變形問題,例如商品價格是零的時候會如何?甚至價格是負數的時候呢?
從既有物品創造供給又如何?共享經濟算嗎?
從需求中創造出供給有可能嗎?我的需求同時創造了一個供給予他人?網紅經濟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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