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31日 星期五

信仰與宗教,這是兩件事情



許多人將它搞混了,有信仰的人未必有宗教,而有宗教的人未必有信仰,抑或是將宗教當成了自己的信仰,說穿了宗教不過是他人的信仰而你只是跟隨他人的看法罷了。

宗教的起源是”解釋”,是人們遭受了痛苦或遭遇未知的情境,為了解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問題而發展出來的因為所以,親人生病我們不知為何會發生也沒有任何可以幫助親人的辦法,只好想像出親人冒犯神明遭受懲罰這樣的故事,所以我們向神明祈禱祭祀就感覺自己有幫助到親人,其實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慰藉。

這就是所謂的”宗教是人民的鴉片”,在痛苦的人生中有一個希望與慰藉。

之後有些聰明人發現,可以利用宗教解釋這個特色來控制他人,因此發展出君權神授的故事傳播,鞏固自己的權力控制軍隊與人民,所有的宗教故事都不是神自己寫的,都是某個人寫的、某個人說的,你信仰的是某個人的價值觀,絕非什麼神、上帝的直接旨意。

虛構的故事要落地,我們會透過儀式來將虛構的現實化,讓人們看的到、摸的到,例如宗教會指稱葡萄酒是神的血液、麵包是神的身體,讓人民感受與體驗的到,而儀式傳承多年後就會延伸出所謂的禮儀、道德規範,在發展出習俗文化,直到現今的法律與社會規則。

而這些在當初不過是幾個人為了自身利益所虛構出來的,例如有個宗教要求不可墮胎,指稱墮胎是神不允許的,而人們就盲目地認為這是道德。

其實不可墮胎是為了該宗教本身的發展而假神之名所訂出的,為什麼?

其實很簡單,若父母都是信徒,他們的孩子幾乎可以確保也是信徒,若信眾們多子多孫,那麼可以確保該宗教的信眾人數會指數上升,所以沒有這麼要求的宗教規模隨時間過去,就會逐漸消失。

一個宗教要強大除了儀式、確保信眾多子多孫,還需要強力的讓信眾與非信眾產生對立感,透過要求信眾去轉化他人價值觀成為信徒外,還要求信眾將異教徒全數殺害(例如: 舊約聖經中《申命記》,第十三章:以色列人被命令「不要留下任何活口...徹底毀滅他們」),沒有做這些要求的宗教也不會太強大。

接下來就要確保信眾的忠誠,如何確保?

就是盡可能要求信眾做出犧牲,每天拜五次、持續的捐款、長途困難的朝聖等等時間、金錢、資源、行為上的犧牲越大,其忠誠的程度就越高,這個心理就是我已經付出那麼多,我的信仰必定是真實存在的,否則我的付出就完全是一場空,我無法接受這個現實。

就像我們的品牌行銷策略也是一樣,透過一個虛構的故事,由意見領袖傳播,創造儀式感,讓人們對於你的品牌付出與犧牲(高額的品牌溢價),我都等了這麼久,花了這麼多錢購買的東西,這一定是最高品質的商品…,這裡面的細節很多就不一一細數,請參閱我過去的文章,當然提醒一點這當中時間長度、各項作為的時機、信眾的選擇都是關鍵,必須因緣俱足才有機會。

你未必要有宗教,但你需要一個自己的信仰
你未必要買品牌,但你需要一個自己的品味

林文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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